银川市 | 宁夏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7年前发布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7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38名(具体招录培训专业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生基本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 (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招生计划
医院23个专业基地将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优先招生录取紧缺专业人才(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同时服从专业调配,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
六、报名方式和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c1yy.com进行报名。
(二)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8:00至8月7日24:00前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表》一份,一寸红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需单位出具介绍信,并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统一为A4纸打印)
现场确认地点: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住培办
地址: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5楼5036室(电话6192090)
确认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8月7日(周六、日仅上午)
(四)招录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成绩占70%,由全区统一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占30%,由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按考生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五)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8:30入场)。
考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应谦教学楼(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160号,新汽车站向南)。
考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4日
面试地点: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八、相关待遇和要求: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相关政策,凡在我院住陪基地培训对象工资待遇总额为:5267元。其中,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生活费2667元,我院生活补助2600元(值班费另行发放)。生活补助包括基础性奖金:2200元;绩效奖金:300元;伙食补助100元。所有住培生住宿费全免,规培期间培训对象获得的荣誉将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奖励。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厅《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培训对象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计算工龄。凡社会人身份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基地与其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凡单位委派人员的,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需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国家要求: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二)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学士学位。
(三)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道,无故逾期1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住培或被退培处理者,基地不再发放相应的补助及工资,同时退回财政及基地用于该学员所产生的费用。
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信息。
联系人:李素琴
联系电话:158 0957 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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