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 南京市中医院
7年前发布
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南京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2016年南京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中岗位要求的资格及学历条件;
(5)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10日 8:00-12:00;14:00-17:00 (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京市中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2017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都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者取得考核资格,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4、相关要求
(1)《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中的“应往届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未就业人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医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市卫计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以及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医院人事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中医院 025-52276508
七、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卫计委人事处:025-68787878
附件: W02017073155358393364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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