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 湖南省儿童医院
8年前发布
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交有效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服务期限未满或者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聘用人员如正在省内、外其他住培基地进行住培的,根据国家及省内的相关政策,须转入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试用期结束由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进行考核。
招聘岗位
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1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曙光文体馆。
报名材料:点击☞表格☜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应聘医生、护士岗位者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医师岗位的应聘者,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但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条件的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南省儿童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博士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包含男护士之前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5%)。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应聘男护士之后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附件2的所有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附件1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附件2岗位的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务人员等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岗位其工作有特殊要求的需附加体检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薪资待遇
所有新进人员执行备案制管理,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现行统一政策和标准,与现编制实名制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保险水平和职业年金水平与现编制实名制人员同等对待。其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参保、缴费。同时依据国家、省、医院统一职称政策,享受同等评审晋升、聘任职称。
咨询电话: 0731-8560 0909(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731-8535 6864 (医院监察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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