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时间:2017年8月24日(周四);
二、复审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4层大厅;
三、复审所需材料: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务必按通知的顺序整理后上交,原件审核后返还。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在材料复印件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岗位序号+姓名,材料用凤尾夹固定;
(二)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能体现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无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三)曾就职于不同单位者每段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每段工作经历提交相应工作证明),岗位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工作时间需足年足月足日;
(四)笔试成绩、技能成绩请登录我院招聘系统查询(折算方法详见招聘方案,折算后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安排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附件:1、资格复审名单(省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