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周一)下午15:00-17:00;
二、复审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4层大厅;
三、复审所需材料: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需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务必按通知的顺序整理后上交,原件审核后返还。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注:17055岗位:2015、2016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在材料复印件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岗位序号+姓名,材料用凤尾夹固定;
(二)笔试成绩、技能成绩请登录我院招聘系统查询(折算方法详见招聘方案,折算后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安排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附件:复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