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 | 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北省中医院)
7年前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精神及《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鄂卫生计生通〔2017〕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开展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基层卫生服务,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服务,从事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合格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
二、招生原则及对象
中医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保证在培训2年内取得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证。
应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我院2017年拟招收5名学员。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湖北省中医院2017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至湖北省中医院教务处报名。由教务处对学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2.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十二点
2017年8月31日下午5时前到湖北省中医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3.招考录取
我院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鄂卫生计生通〔2017〕38号)要求,组织学员的考录工作。按照报考学员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发放预录取通知函。
1)资格审查:截止2017年8月31日上午;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住院部六楼学术报告厅;
4)面试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3时至5时;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录取通知:2017年9月4日。
我院将于9月5日12时前,对录取学员名单进行汇总,将录取学员登记表和统计表(纸质版和Excel版)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备案。我院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注册文件建立学员的培训档案。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由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部分组成,脱产进行,培训内容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号)。
(一)临床培训
临床培训时间为82周(包含252学时的理论培训)。临床培训重点加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中西医诊疗技能。理论培训包含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80学时、临床医疗服务相关课程126学时,综合系列讲座46学时。
(二)基层实践培训
基层实践培训时间为16周(包含78学时的理论培训)。基层实践包括中医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7周,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8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1周。理论培训包含基层全科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课程78学时。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
(一)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技能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我院带教老师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二)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结业考核分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由省级卫生计生委颁发合格证书。
联系人: 胡丽莉、汤琪
联系电话: 027-8892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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