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7年前发布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以诊治肿瘤为特色。2014年经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专家委员会和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正式批准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面向全国二级以上医院招收“抗感染药物专业”、“抗肿瘤药物专业”和“通科培训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现将本年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培训学员及其所在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临床药师培训:
1、报名学员的毕业院校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医药院校或者综合大学药学院系”。
2、可报名参加通科或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条件: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1年者;本科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研究生为临床药学专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1年者;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6个月者。
3、可报名参加专科培训的补充条件:本科为非临床药学专业或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但在研究生阶段接受全日制药学类相关专业教育,包括临床药学或者药理学、药剂学研究生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并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4、仅能报名参加通科培训的补充条件:
(1)本科为非临床药学专业或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研究生为临床药学或者药理学、药剂学专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者。
(2)本科为非临床药学或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研究生为非临床药学或者非药理学、药剂学专业,但在医院药学部门连续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师,学历条件适当放宽: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并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第一学历为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好学上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
6、选送医院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1、通科培训:3人。
2、专科培训:抗感染药物专业:3人。
抗肿瘤药物专业:6人。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2018年4月2日入学,进行为期半年的通科培训或一年的专科培训学习。按照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各专业培训大纲,采用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免受培训费。
2、食宿费用:外地学员协助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①下载并填写附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文件名请使用“申请专业-姓名-医院”),并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参加培训的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临床药师培训报名”)。
②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于2018年1月15日前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学员。
③学员需在接到录取通知1周内,将贴有照片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三类复印件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各一份邮寄至我院药学部(通信地址及E-mail见下)。
六、考核结业
学员按规定完成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计划,并经结业考试、考核及作业评估合格者,由中国医院协会和本基地联合颁发 “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七、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药学部(邮编050011)
2、联系人:侯娟,刘江
3、报名咨询电话:0311-86095730,0311-86095320。
4、E-mail:mostaronhj@163.com;liujiang99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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